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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J00205-0300-2012-00003
  • 备注/文号:闽统办〔2012〕4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8-2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2-08-28 10:19

闽统办〔201246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统计局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审核意见的函》(闽效办函〔2012156号),我局2012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已通过省效能办审核。现将《福建省统计局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2828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统计局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效综〔20124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促进各处室认真履职、执政为民,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设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面实施“两规划一方案”的要求,依据我局职能职责,根据2012年度省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从我局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考虑,针对省效能办对我局2011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反馈需要在今年工作中加以改进的方面,制定我局2012年度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详见附件)。

(二)绩效责任分解。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设定后,组织进行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形成具体的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同时将分解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处室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绩效实施推进。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处室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将绩效管理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要狠抓落实。各处室要着手制定落实年度目标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加强运作,增强协作。三是要加强管理。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运作,优化行政流程,强化行政督查。

(四)绩效监控分析。一是建立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是及时总结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运行情况。各处室要召开半年度绩效分析会和年度绩效总结会,对绩效情况进行自查,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总结。三是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由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办轮流牵头,不定期地对各处室的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将情况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反馈,督促整改。

(五)绩效考核评估。按照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相结合的办法,配合做好对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的考核评估工作。

(六)绩效改进提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情况的通报和省效能办关于反馈年度省统计局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的函的要求,组织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深度分析,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731日前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报省效能办审核,按照省效能办的批复组织实施。

(二)分析总结。局各处室要对照本单位牵头或承办的绩效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本单位半年度绩效分析报告和年度绩效总结报告,分别于7月底和12月底前报局效能办。局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汇总起草省统计局半年度绩效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和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收集相关佐证材料,经局党组审定后,分别于815日和2013120日前,报送省效能办。

(三)做好公众评议。评议调查对象样本框由各相关处室、各设区市统计局提供,局效能办汇总,及时报省效能办。

(四)分析整改。要对照省效能办反馈的年度绩效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报送省效能办。

 

附件:2012年度福建省统计局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


附件

2012年度福建省统计局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

 

项目

一级指标

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责任人

60

一、开展或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举措的研究工作

  1.积极参与和配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活动,并提供相关统计资料2篇。

综合处

  2. 围绕我省转变发展方式、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开展专题分析2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二、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全面实施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确保“三上”企业联网直报率达80%

设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4.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改革,执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

工交处

  5.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每半年公布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数据(一年2次)。

社科处

  6.开展服务业重点企业监测,实施以设区市为总体的服务业抽样调查(一年3次)。

服务业处

三、强化统计基础建设

  7.落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条件,做好联网直报省级节点建设。

设管处、数管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8.按照《福建省县级统计局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做好考评工作,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

设管处

  9.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争取新增“三上”企业名录审批通过率达70%

普查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10.开展部门统计工作调研3次,指导部门规范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新的统计标准。

设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11.开展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和分析研究,提供专题分析5篇。

省人普办

  12.完成2种人口普查资料编印工作。

省人普办

  13.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

普查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五、完成统计报表工作

  14.完成各项统计制度和各类报表规定的调查任务。

各相关处室

六、开展4项专项调查

  15.按季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调查。

投资处

  16.投入产出调查。

核算处

17.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调查。

农村处

  18.高新技术产业调查。

社科处

60

七、规范统计设计管理

  19.实施《福建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调查项目网上审批平台,规范统计项目审批程序。

设管处

八、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20.配合省效能办做好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评估工作。

综合处

  21.配合省效能办做好省直部门绩效评估公众评议工作。

信息服务中心

九、经济运行态势监测与分析

  22.落实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3次)。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23.完成重要信息专报10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十、统计信息化建设

  24.加载福建省分布式统计信息基础数据库季度和年度数据4次。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25.建设省级OA办公自动化系统。

办公室牵头,数管中心、综合处配合

  26.推进办公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

数管中心

27.加强统计网络管理,统计业务网络客户端安全防护管理系统安装率达70%

数管中心

  28.省统计局门户网站部署防篡改系统,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

数管中心

29.完善数据备份及灾难恢复策略。

数管中心

十一、提高统计队伍素质

  30.完成2012年培训计划;组织实施4000人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人事处、培训中心

  31.开展全省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全年培训统计人员4500人次。

培训中心

十二、服务领导决策

  32.完成省委、省政府各项统计咨询15次。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33.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 为人大、政协两会提供综合统计服务1次。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34.完成统计分析报告、简明分析60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35.完成省委、省政府各类信息采用量300条次。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36.完成统计重点科研课题立项2项。

科研所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37.完成统计监测报告2项。

科研所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60

十二、服务领导决策

38.每年2次测算设区市单位GDP能耗变动情况。

能源处

  39.开展社情民意调查5项。

信息服务中心

十三、服务部门

  40.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统计工作3次。

设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十四、服务基层

  41.协助当地做好增强基层统计力量工作。

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42.下基层指导统计工作12次。

各相关处室

十五、服务公众

  43.及时发布年度统计公报。

综合处

  44.出版或编印统计年鉴及其他统计资料4部。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45.每年4次在统计网站发布全省经济运行情况。

综合处

  46.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接受专访1次。

综合处

  47.及时受理、解答群众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问题。

综合处、政法处

40

一、科学民主行政

  1.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

局党组

  2.落实《福建省统计局工作规则》。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3.完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内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人事处牵头,监察室、机关党办配合

  4.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加统计工作透明度。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5.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统计门户网站、福建统计局内网。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二、依法行政

  6.依法组织开展全省统计监督检查1次。

政法处

  7.实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编制普法宣传材料,强化普法培训和法制结对帮扶。

政法处

  8.执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

政法处

  9.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裁量权。

政法处

40

 

二、依法行政

  10.开展《福建省统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政法处

11.实施统计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的网上审批。

政法处

12.实施统计违法案件行政执法的处理程序网上公开。

政法处

三、高效行政

  13.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车辆管理使用、外事考察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14.落实平安机关工作计划和责任制。

办公室

  15.执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时限。

设管处

  16.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许可期限。

政法处

  17.执行涉外调查机构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期限。

政法处

  18.完善《福建省统计局督促检查工作办法》,进一步提高执行力。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19.完善应急状况预案。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廉洁行政

 

  20.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监察室

21.局党组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落实情况检查。

监察室

  22.省统计局与各设区市统计局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开展落实情况检查。

监察室

  23.落实《福建省统计局对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考核制度》。

监察室

  24.认真受理、查处群众举报件和效能投诉件。 

监察室

五、改革创新

  25.践行“我们,用数字尊重社会……”,探索“无界限管理”、“柔性管理”等新做法、新经验,有效提升行政效能。

各相关处室

26.开展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等新兴领域统计工作,建立并试行相应的调查制度,完成搭建全省统一的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数据网络平台可行性研究工作。

服务业处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28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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